侵佔罪與搶劫罪的區別
綁架罪與搶劫罪有哪些區別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並控制他人後以加害被綁架人相威脅,要求被綁架人親屬或其他關係人給付財物,後者則是當場劫取財物。
2、索取財物的時間、地點不同,前者是先有綁架行為,後有勒索財物行為,後者是當場劫取或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
3、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額的財物送到一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價,具有隨意性,後者則一般都是限於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過把被綁架人作為人質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出錢贖人,犯罪目的必須通過被綁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實現,後者則是直接從被害人身上劫取財物,不與第三人發生關係。
綁架罪和搶劫罪在犯罪手段上都利用了暴力、脅迫或者是其他手段,都對受害人的人生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脅,他們的目的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即都為了非法獲取他人的財物,但是搶劫罪在某種程度上包括了綁架罪,所以在定罪量刑時,判處的刑罰一般要比綁架罪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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