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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嫁二婚財產分割

法律1.08W
初婚嫁二婚財產分割
二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後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財產分割:

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只要達到了年齡的要求,並且民事主體之間沒有雨他人建立婚姻關係,那麼雙方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若是此前已經辦過離婚手續,那麼通常需要在離婚後的兩年內,結束有關於共同財產的糾紛,兩年的時效過後,民事主體的財產權益可能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