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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年休假制度

法律2.34W
機關單位年休假制度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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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如何安排年休假


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對於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講到這裏,我們應該清楚了年休假規定工作年限按合同來嗎這個提法。年休假規定中的工作年限應該按照職工實際在本企業工作的累計年限計算,滿十年可以休10天年假,而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則可以最多休15天。職工休假期限,享受正常工資待遇。如有加班的,則可以拿到最低三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