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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住户辦了土地證現在沒辦

法律1.84W
前住户辦了土地證現在沒辦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繼承房產過户辦理土地證

  一,房屋遺產繼承公證,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户口簿(註銷户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登記過户:
  需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身份複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地税局的減免税批覆。
  三,土地使用證過户:
  1,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縣級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名稱變更的登記;
  2,再到房屋所在地的縣級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
  3,具體可諮詢房屋所在地的國土地部門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