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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人未按支付技術轉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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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人未按支付技術轉讓費

推薦社會進步主要推動力是科學進步,而知識產權又是其中重要的內容,那麼保護知識產權成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保護好知識產權,激發了人民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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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合同如何認定,技術合同受讓人的違約責任

一、技術轉讓合同如何認定認定條件根據《技術合同認定規定》的規定,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1)合同標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髮明創造專利、技術祕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他改進的技術方案。(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同時《技術合同認定規則》還規定,技術合同的標的為技術祕密,該項技術祕密應具備以下條件:(1)不為公眾所知悉。(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3)具有實用性。(4)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技術祕密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二、技術合同受讓人的違約責任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違約責任是指受讓人違反合同,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技術轉讓合同義務,而依法必須承擔的返還財產、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民事法律責任。根據《合同法》第352條規定,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幾項:1、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讓與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應當補交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讓與人所造成的損失。2、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且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3、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4、受讓人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受讓人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給讓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此外,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能否將受讓的專利技術與他人合作實施或入股聯營,要遵循合同約定。合同中未約定的,受讓人不得將受讓的專利技術與他人合作實施聯營,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