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協議書上的撫養費怎麼寫

法律2.78W
協議書上的撫養費怎麼寫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撫養費的協議書怎麼寫

對於協議書上的撫養費怎麼寫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因感情不和經忠縣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有其兒子(現年歲),原法院判決隨男方生活,現雙方自願增加其對兒子撫養費和對兒子的探望權重新達成如下協議:

1、原法院判決乙方給付雙方所生兒子生活費每月160元,現雙方自願協商增加到每月元(其撫養費包括每月生活費、醫藥費、學費、學雜費等所有費用)。其標準給付至18歲成年時為止。該標準甲乙雙方不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理由和以任何方式對此協議書提出異議要求另行增加撫養費。以下是撫養費的協議書怎麼寫的回答。

還有其他疑問,點擊“諮詢我”進行諮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