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條件

法律1.29W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條件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數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原有企業作為發起人的,要經原有企業資產所有者的批准。如不以原有企業作為發起人,可以以原有企業投資者作為設立公司的發起人。

若以原有企業投資者作為發起人,則涉及原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