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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方喝醉酒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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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方喝醉酒故意傷害
因對方喝醉酒故意傷害
1、報警,讓公安機關為你做傷情鑑定,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對方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規定:“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你有權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支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等;經鑑定,構成傷殘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主要證據材料。
3、如果經鑑定,構成輕微傷的,則屬於民事侵權,你有權請求對方支付上述各項費用。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起訴狀、主要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