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醉酒打警察可以減輕刑事處罰嗎

法律1.33W
醉酒打警察可以減輕刑事處罰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醉酒打警察可以減輕刑事處罰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本案中,如果醉酒後意識不清,但是實施了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涉嫌妨害公務罪,視不同的量刑情節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如果沒有實施妨害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只是單純暴力襲警的行為,如果導致警察輕微傷的,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但造成警察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會以此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需注意的是,醉酒並不是量刑情節,不能以意識不清主張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