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父母財產繼承女婿兒媳有份

法律4.85K
父母財產繼承女婿兒媳有份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母財產女婿有繼承權嗎

過世一方婚前財產,其過世後則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被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以上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繼承的意思是,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才由第二順位繼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分配。第一順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見,女婿並非法定繼承人。如果妻子的父母留有遺囑將財產給女婿,女婿是可以直接繼承的,如果遺囑沒有單獨留給女兒個人或者沒有遺囑,女兒婚內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女婿是可以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