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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執行費是否屬違約損害賠償範圍,2024最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1.76W
訴訟費、執行費是否屬違約損害賠償範圍,2024最新規定是什麼
訴訟費、執行費是否屬違約損害賠償範圍,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我國法律規定的違約損害僅具有補償性而不具有懲罰性,其主要目的在於彌補或填補債權人因違約行為而所遭受的損害後果。
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執行費,由被執行人負擔,在執行後交納,一般是法院在執行中直接扣除。不屬於違約損害賠償範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