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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沒有用

法律2.41W
行政複議沒有用
請問申請行政複議沒有用怎麼辦?
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因此,想要知道是否你的行政複議沒有用可以根據你的具體情況判斷是否還在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