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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過户過户遺贈的區別

法律2.56W
繼承過户過户遺贈的區別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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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過户

1、流程

(1)首先,繼承人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

(2)接着,繼承人要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並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屋的產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

2、税費

契税: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的話,免徵契税;非法定繼承人依照遺囑接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税1.5%。

營業税:需繳納5.55%,但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普通住宅的,免徵營業税。

個税:目前免徵,但繼承後對外出售的,需繳納房價的20%,若繼承的房產是滿五年且為家庭少有住房的,同樣也免徵個税。

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

工本費:80元。

公證費: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較低不低於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