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河南省徵收社會撫養費

法律2.2W
河南省徵收社會撫養費

如今在我國,準生證已經稱之為計劃生育服務證,當然因為沒有正式廢除準生證,其實在一些地區還是在使用。對於已經登記結婚的夫妻,如果需要生育子女的話,則就要按照規定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相當於先取得了生育的資格之後,那麼才能生孩子。已婚婦女懷孕後,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生育險報銷、新生兒上户口、上學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計劃生育服務證》。由此可見,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河南省社會撫養費撫養了誰


根據相關政策設定,徵收社會撫養費,是為了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其初衷在於調節人與環境的資源矛盾,也即這筆錢應該服務於公共利益,而不應該淪為徵收部門予取予求的禁臠。此前,媒體及公眾也曾呼籲,應該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及支出的透明度,像公開“三公”經費一樣公開收支情況與具體去向,以接受公眾監督。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只有20多個省份公開了省級徵收總額。

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社會撫養費和滯納金應該全部上繳國庫,納入地方預算管理,可在不少地方,這一款項只不過轉手給了縣計生委,或多數留給鄉鎮,一些縣級政府甚至明文規定,社會撫養費徵收款的一定比例用於獎勵鄉鎮、村一級計生專員,甚至被貪污挪用。正是因為如此,一些地方出現為收取社會撫養費“放水養魚”,對“超生”漠視、對“罰款”熱衷的現象,被稱之為“社會撫養費撫養計生委”。

這就像是一筆生意,以計劃生育政策為媒介,以官位為利器,以超生兒為商品。在農民超生前,或不動聲色;超生後,則設置重重關卡,社會撫養費多收一筆是一筆,有時連發票都不開,毫無職業道德。取之於民,用之於己。對超生者及其家庭而言,“社會”從未盡到撫養的義務,這筆費用相當於他們向權力者繳納的人頭税。

根據統計全國每年要收二百億的“社會撫養費”,但有什麼證據表明,這些錢被用在了保護環境和改善文教衞生設施上了?按照常理,超生者交了“社會撫養費”後,其子女總該享受求學和醫保待遇了吧?但如今一個孩子從出生開始,產檢費,產房費,手術費,奶粉,幼兒園,小學到大學,不都是父母撫養嗎?成年工作後變成納税人開始養國家,養政府,養公務員,社會何曾撫養過他們?多少孩子無法異地上學,多少大病患兒沒有錢看病被趕出去回家等死,社會扶養過他們嗎?看來,所謂“社會撫養費”名不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