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轉繼承代位繼承的起訴狀

法律1.24W
轉繼承代位繼承的起訴狀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

(1)二者的性質不同

在代位繼承中,代位繼隨便是直接參加被繼承遺產的繼承,且是基於其代位繼承權的而取得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而轉綜承是一種連續發生的二次繼承,是在繼承人直接繼承後又轉由轉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2)發生的時間和條件不同

代位繼承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制度。因此。代位繼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發生。並且,只有被繼承人的子女繼承開始前死亡的,才會發生代位繼承。其他繼承人不能成為被代位繼承人,即使其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也不全發生代位繼承;而轉繼承是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因繼承人死亡而發生的由繼承人在繼承人的漢定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制試想,因此轉繼承只能發生地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在繼承開始前繼承人死亡的,會發生代位繼承而不會發生轉繼承,在遺產分割後繼承人死亡的,因繼承人已經實際接受遺產,取得了具體財產的單獨所有權,也不會發生轉繼承。

(3)主體的不同

代位繼承中的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接晚輩血親,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繼承我。而在轉繼承中,享有轉繼承權的人是被轉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所有法定繼承人,被轉繼承人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轉繼承;沒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的,則得由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轉繼承。

(4)適用的範圍不同

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而不適用於遺囑繼承。在遺囑繼承中。指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因於遺囑生效時無繼承能力而舉取得遺產繼承權,也就不能取得指定其繼承的遺產的權利。在這種情形下,遺囑中所涉及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而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法中,因為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轉歸其法定繼承人承受。在遺囑繼承中,指定的遺囑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未表示放棄繼承權的但尚未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的,也已經實際享有和取得遺產繼承權,其按遺囑接受的遺產同樣應由其法定繼承人承受。

但是在司法實踐過程當中對於這種轉繼承以後又發生的代為繼承權都是支持的,無論是轉繼承和代位繼承都是涉及到幾代人的遺產繼承問題的,有些遺產繼承家族成員比較多,其實也越容易產生矛盾和糾紛,到時候最好是一定要理智的選擇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