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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房拆遷補償承租人

法律3.3W
門面房拆遷補償承租人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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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房承租人拆遷時如何儘量多地獲取補償


首先,承租人要深度審查拆遷中的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確定因拆遷而發生關係的各方主體。

這個問題如果只有業主、承租人還好説,但集體土地上的私有企業拆遷以及國有改制不徹底的企業拆遷,因原有權屬不明,甚至土地轉讓合同無效等各種在法律規範之外的事實出現,使得各方主體權利義務不清楚,拆遷獲得補償款後往往更容易發生糾紛。


其次,承租人要積極準備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關係證明、現有設備清單、勞動合同的備案核查、裝修裝潢費用支出等相關材料證明。這些材料準備起來往往沒有想象的那麼輕鬆,倉促之間準備的材料可能都不會被認可。

產權關係證明主要有房產證、土地證或者租賃合同、土地轉讓合同等;現有設備清單指企業運營過程中實際使用的設備價格、規格、數量、使用年限、有無抵押等情況的清單;

勞動合同的備案核查是指企業與本企業實際用工之間訂立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工資單等材料證明也應一併整理;裝修裝潢費用的支出也應當有相應的發票證據予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