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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的財產能做公證遺囑嗎

法律1.5W
有爭議的財產能做公證遺囑嗎
公證遺囑可以不列明財產詳細嗎

不需要,只要遺囑人的遺囑是合法的就可以有效的執行繼承情況,只要是真實意思表示,簽名就有效。遺囑一般由遺囑繼承人來執行。但是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遺囑人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遺囑。也就是説,遺囑執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我國《繼承法》規定的合法遺囑形式有:


1、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公證遺囑;


2、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自書遺囑;


3、兩個在場見證人並由其中1人代書的代書遺囑;


4、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錄製的錄音遺囑;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有兩個以上在場見證人見證的口頭遺囑,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之前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