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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法律2.43W
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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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責任還有其他處罰嗎

有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

1、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構是行政機關。而做出民事賠償或補償決定的主體是自然人、法人或法院。

2、行政處罰的依據是行政法律法規。民事賠償或補償的依據是民事法律法規。

3、對行政處罰不服,引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適用行政複議法或行政訴訟法。對民事賠償或補償有爭議,引起民事訴訟,適用民事訴訟法。

4、引起行政處罰的前提是被處罰人觸犯行政法律法規。引起民事賠償或補償卻不一定要以當事人違反法律為前提。

5、行政處罰的方式有罰款、拘留等。民事賠償或補償的方式有賠償貨幣、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停止侵害等。

6、行政處罰是國家公權力機構指向行政相對人做出的行為。其一方是公民或法人,另一方是國家機器。民事賠償或補償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進行的。雙方都是公民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