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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後怎麼刻新章

法律1.22W
法人變更後怎麼刻新章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人變更後怎麼刻新章?需要怎麼做?

備資料: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複印件1份)
  法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1份,在複印件上簽名跟寫上電話號碼,需本人簽名)
  股東身份證(複印件1份,在複印件上簽名跟寫上電話號碼,需本人簽名)
  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在複印件上簽名跟寫上電話號碼,需本人簽名)
  企業開業通知書(沒有開業通知書的就用公司更變(備案)記錄,有工商局蓋章的原件跟複印件1份)
  公章有備案的,寫一份更換申請書就好。如公章以前沒有備案過的,就要寫保證書跟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