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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來戀愛時贈與的車嗎

法律1.32W
能要回來戀愛時贈與的車嗎
能要回來戀愛時贈與的車嗎
能要回來。
戀愛期間贈與財物產一般情況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於男女雙方在戀愛或婚約期間互送的圍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還不足以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不予返還;
2、對於此期間送往的節日禮品或訂婚、男女來往的宴席,可不予返還;
3、對於男女雙方互贈的照片,一方堅持要求退還的,應當説服對方,儘量返還。
4、對於戀愛或訂婚一方送與另一方的大宗財物(手錶、電視機、摩托車、金項鍊以及高級貴重衣物等)和一定數額的金錢(見面禮、叩頭禮等),一般應予返還。因為大宗物或金錢基於戀愛關係或婚約關係而存在,以與之結婚為前提,一旦這個關係不存在,喪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財物就失去基礎,再佔有此項財物則屬於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無力返還,應折價補償或不予返還。
5、對於以財物為誘餌,玩弄異性和他人感情,道德敗壞的,即使送與對方較大數額的財物,從道德角度來講,可以選擇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