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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提出離婚對誰不利嗎

法律3.13W
誰提出離婚對誰不利嗎
誰提出離婚對誰不利
並不是誰提出離婚對誰不利。民法典規定婚姻自由,既包括結婚的自由,當然也包括離婚的自由。
如果雙方就離婚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協議離婚,如果雙方不能就離婚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如果雙方離婚是因為一方的重大過錯行為導致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