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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未辦理進入許可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1.93W
25未辦理進入許可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未辦理抵押登記合同是否有效

未按我國《擔保法》要求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我國《擔保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簽訂抵押合同後不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