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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嚴重

法律2.36W
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嚴重
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嚴重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第一,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的範圍。

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第二,嚴格掌握傳播的概念。

對於個人收藏或者在親友間傳播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並收繳其淫穢物品,但不構成本罪。

第三,嚴格把握“情節嚴重”這一要件。

(二)本罪與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界限兩罪之間有着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傳播淫穢罪在主觀上沒有以牟利為目的。

而後罪必須以牟利為目的。

前罪作為一個新罪名而獨立存在,其實際意義在一彌補後一罪在主觀上限制過於嚴格的不足。

使傳播淫穢物品犯罪不論主觀是否存在以牟利為目的,都將受到刑罰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