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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能不能認定工傷

法律3.3W
輕微傷能不能認定工傷
輕微傷能不能認定工傷
工人遭到意外傷害,可否工傷,與傷害程度輕重無關,按可否工作原由確定。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由受到傷害或者發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職責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意外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限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2、工人有前款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限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工人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限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貼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