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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和徵用的區別

法律2.89W
徵收和徵用的區別
徵收和徵用的區別
不同之處在於徵收主要是所有權的改變,徵收後,土地由農民集體所有變為國家所有;而徵用只是使用權的改變,徵用後,土地所有權仍然屬於農民集體,使用結束後需將土地交還給農民集體。簡言之,涉及土地所有權改變的,是徵收;不涉及所有權改變的,是徵用。

就土地徵用而言,則是國家因公共事業的需要,以給予補償為條件,對他人土地所有權以外的土地他項權利為利用,待特定公共事業目的完成時,仍將土地歸還原土地所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家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