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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怎麼減税

法律3.23W
個税怎麼減税
個税怎麼減税
個税的減税辦法:如果個人獲得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或者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向税務機關報税時申請減税。在上述情形下,是可以按照該省的規定來減税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税,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税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三條
納税人取得應税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税務機關報送納税申報表,並繳納税款。
納税人取得應税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税款的,納税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税款;税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税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