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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職業病分類及目錄

法律2.12W
最新職業病分類及目錄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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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最新職業病分類及目錄是什麼?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據《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調整的原則和職業病的遴選原則,修訂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由原來的115種職業病調整為132種(含4項開放性條款)。其中新增18種,對2項開放性條款進行了整合。另外,對16種職業病的名稱進行了調整。
  調整後仍然將職業病分為10類,其中3類的分類名稱做了調整。一是將原“塵肺”與“其他職業病”中的呼吸系統疾病合併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二是將原“職業中毒”修改為“職業性化學中毒”;三是將“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修改為“職業性傳染病”。  這就是最新職業病分類及目錄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