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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土地決定書

法律1.74W
徵收土地決定書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一經做出,公民就面臨強拆的威脅,因此維權的首要目標就是“打掉”這份強拆書。具體而言,公民因此提起復議和訴訟,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對其合法性進行質疑: 1、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製作前提是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沒有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這是補償決定書合法的前提條件; 2、徵收補償決定書的依據是補償方案,補償數額上應該有相關房屋評估機構的價格評估做依據; 3、徵收補償決定書應有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主體要符合法律定要求; 4、法律並無詳細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進行審批所具備的條件,但在審批時,房屋徵收部門提交的文件應包含有如公告、價格評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