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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合同糾紛的申述怎麼寫

法律1.78W
法律規定合同糾紛的申述怎麼寫
法律規定合同糾紛的申述怎麼寫
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申訴書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應寫明以下內容
:①標題:申訴書。
②爭議當事人:申訴人與被訴人。個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或國籍、用工性質、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單位應寫明名稱、單位性質、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
2、正文應包括:
①請求事項:指申訴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請求事項要具體明確。
②事實和理由:應簡要説明雙方爭議的形成過程和爭議的焦點;主要證據(應説明證人姓名、住址、物證、書證的來源等);提出請求事項的主要法律依據。
3、尾部應包括:申訴書提送的機構名稱、申訴人姓名或名稱(簽章)、申請時間(年月日)。同時寫明提交的副本份數(按被申訴人人數提交),物證、書證件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