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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怎麼異地起訴

法律2.86W
借錢不還怎麼異地起訴
借錢不還怎麼異地起訴
借錢不還的,需要債權人收集對方欠款的相關證據,去債務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對方還款。
    起訴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