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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超過10年就可以不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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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超過10年就可以不還了嗎
欠錢超過10年就可以不還了嗎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欠錢超過十年,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還款。

已經約定還款日期,還款日期後三年為訴訟時效,債權人應在該三年內要求償還,三年後要求還款的,法院不予保護。三年間存在要求還款等情形使得訴訟時效中斷的,可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如下: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逾期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不受三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受最長二十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應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從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