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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服刑人員離婚的步驟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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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服刑人員離婚的步驟怎樣
與服刑人員離婚的步驟怎樣
1、服刑人員離婚需要的流程有:
(1)服刑人員的配偶提出離婚,首先要確定管轄法院,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果原告住所地與常住地不一致,則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原告要向法院證明被告現在被拘留,證明文件一般是刑事判決,現在的刑事判決一般可以在網上查詢,如果找不到就要和被告的家人溝通;
(3)法庭的地點一般在監獄等服刑機構。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