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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配合加班

法律2.23W
積極配合加班
積極配合,有立功表現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表現的,即立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以下結合P2P非法集資案件,列舉一些常見的立功表現:


1、到案後檢舉、揭發他人的犯罪。如果是P2P的幾個涉案人員A、B、C共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則如果A揭發B或C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如盜竊罪)屬於立功;如果A揭發B或C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事實的,不屬於立功,但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2、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主要是按照司法機關的安排,配合抓捕。如果僅僅是提供同案犯的姓名、住址或聯繫方式等,不屬於立功表現。但若同時提供同案犯藏匿地點,並使司法機關據此得以抓捕同案犯的,可以認定為立功。


3、犯罪分子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但如果是親友提供線索的,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現。


4、阻止他人犯罪活動。


5、規勸同案犯歸案。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被告人認定是否屬於自首和立功有着十分複雜的情形,這影響到法院對自首和立功情節的採納,最終影響對犯罪分子刑事處罰的判定。故在訴訟中,證明犯罪分子具有自首、立功情節非常重要,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形成對自首和立功的正確認識,更好地維護自己在訴訟中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