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同法第229條例外

法律1.38W
合同法第229條例外
勞動法第41條例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