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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改制工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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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改制工商登記
國有企業改制工商登記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准計段:改制企業憑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辦理有關前置審批事項許可證企業名稱的變更。


二,改製為有限公司,應提交材料:(1)登記代理委託書;(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3)附主管單位批文的改制方案;(4)公司章程;(5)驗資報告;(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9)公司住所證明;(10)清產核資報告的審查意見及動產或不動產的資產評估報告;(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前置審批的文件;(12)法人資格證明和自然人的身分證明;(13)原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國有企業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還應提交政府授權投資機構或授權投資的部門作為公司股東的授權文件以及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證明。此外,企業改制涉及股份轉讓的,應提交股份轉讓雙方簽署的股份轉讓合同


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時,除上述13項材料外,還要增加下列文件:(1)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政府的批文,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文;(2)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3)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