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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現在與別人同居了,我可以起訴重婚罪嗎

法律2.72W
我老婆現在與別人同居了,我可以起訴重婚罪嗎
我老婆現在與別人同居了,我可以起訴重婚罪嗎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如果構成重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婚外與他人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當收集對方與他人同居的相關證據,在離婚時,依法要求對方給與損害賠償。並在分割財產時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