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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與管制拘役刑罰更重,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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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與管制拘役刑罰更重,為什麼
緩刑與管制拘役刑罰更重
你好,關於緩刑與管制拘役刑罰更重的解答如下:

一、管制和拘役:

1、【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管制中可以參加社會勞動,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勞同酬。

2、【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的處罰相對管制更重

二、緩刑與管制:

1、【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管制中可以參加社會勞動,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勞同酬。

2、【緩刑】緩刑有兩種,一種是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緩刑是指對犯罪分子監外執行的考驗期;另一種就是死緩,這種“緩刑”並不能監外執行,而是屬於死刑的一種。

3、【區別】一是性質不同。管制是一種刑罰方法,緩刑是一種刑罰的執行方法;二是實現的方式不同;三是後果不同。

    管制期限屆滿,執行機關應即向被管制的罪犯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羣眾宣佈解除管制,完全恢復人身自由。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有再犯新罪、發現漏罪或者一般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之一的,都應撤銷緩刑,並依法實行數罪併罰或者執行原判刑罰,緩刑犯在考驗期內沒有上述三種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