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物業管理服務收入和租金收入

法律1.49W
物業管理服務收入和租金收入
核定租金收入的方法和程序

1、申報登記。凡是本轄區範圍內的居民自建房屋,無論出租與否,一律如實登記,納入管理的範圍。


2、核定出租率。每年初,由租賃管理所和税務所組織成立聯合審定小組,在分片選點的基礎上,對各片區房屋出租情況進行典型調查,審核確定出租比率,並以報表形式報區租賃管理辦和區地税局備案。


3、核實出租面積。由代徵人員實地察看自建房總層數、業主自用層數和每層平均建築面積及商鋪面積,登記《私人出租屋税費核定審批表》,由租賃管理站初審核實各棟樓可出租房屋總建築面積後,上報租賃管理所審定。


4、確定租賃面積、計算租金收入。租賃管理所收集整理管理站上報的《私人出租屋税費核定審批表》,計算填寫租金收入等相關內容。核定租金的有關情況以報表形式報區租賃管理辦和税務所備案。税務所若有異議,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將修改意見回覆租賃管理所,由租賃管理所重新核定租金收入。


5、文書送達。租賃管理所根據審核通過的《私人出租屋税費核定審批表》,製作《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税費登記卡》發還管理站,由管理員送達業主。業主按《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税費登記卡》的內容到所屬管理站(所)繳納税費。


6、租金調整。業主如對核定的租金收入有異議,可在收到《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税費登記卡》的5日內,向租賃管理所提出複核書面申請。租賃管理所應及時給予答覆。對不予調整的進行解釋説明;對需要調整的及時組織複核、重新核定,並收回原送達的《私人房屋租賃繳納税費登記卡》作廢。


7、檢查複核。每年由區地方税務局和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聯合檢查複核小組,採取不定期方式,對年內各租賃管理所核定租金情況進行檢查複核,檢查結果在兩個系統內進行通報。


8、申報停租或變更。對已實行“核定租金”方式管理的出租屋,原則上不再受理停租或變更。特殊情況下需要申報停租或變更的,業主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管理站、租賃管理所、區租賃管理辦逐級調查核實後,以報表形式向税務機關備案。


本文是對房屋租賃的税率、租金收入的認定原則以及租金核定的程序的相關介紹。由於不同地區的房價存在差異,租賃税的實際繳納也以當地具體法律規定為準,但具體也要遵循《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對房屋租賃税率的有關規定。更多關於房屋租賃的税率的問題,您也可以在線諮詢律師365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