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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糾紛訴訟時效

法律1.68W
土地承包糾紛訴訟時效

關於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還是非常多的,在實踐中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決徵地拆遷糾紛還是協商確定補償標準,都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所以,瞭解最新政策法規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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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甲方毀約糾紛訴訟時效期

對於土地的承包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十二條規定:“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可以由個人或者集體承包從事農業生產。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個人或者集體承包造林。

  個人或者集體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土地承包甲方毀約糾紛訴訟時效期在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閲農業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可見,合法的農業承包合同關係,法律是予以保護的。 

  《意見》第六個問題對於發包方單方任意毀約的問題特別作了規定:“審理這類案件,應當依法維護原合同的效力。承包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於支持。發包方毀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因行政部門違法干預而毀約的應由行政部門承擔違約責任,再由應負責任的行政部門負責處理。發包方無力賠償的,如果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可以按賠償數額抵除承包人應繳交的承包金額;如果承包合同已經到期,可適當延長承包期,產基承包期內按賠償數額抵除承包人應繳交的承包金額,或者延期給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