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個人未上牌車輛是否可以買賣

法律1.83W
個人未上牌車輛是否可以買賣
個人未上牌車輛是否可以買賣
1、過户不需要牌照就可以過户,持雙方身份證,直接到汽車銷售商辦理髮票變更手續,變更為新車主的姓名,然後到車管所上户即可。
2、車輛過户需要的證件(一)《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複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四)行駛證原件;(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六)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印)。(七)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八)機動車標準照片1張;(九)《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還包括原車主身份證、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本、購置税本、養路費收據、車船使用税完税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
3、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