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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所保護的內容能有哪些方面的

法律1.09W
著作權所保護的內容能有哪些方面的
著作權所保護的內容能有哪些方面的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説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彙編、播放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10、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11、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其他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12、以閲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4、此外,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鄰接權)的限制同樣適用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