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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蓋私章是否有效

法律1.66W
合同蓋私章是否有效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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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蓋私章是否有效

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合同應該是當事人達成合意的體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均有登記備案的公章,經登記備案的公章對外具有公示效力,所以,通常情況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對外簽訂合同時,採用蓋章的形式。而自然人的私章沒有登記備案的要求,對外不具有公示效力。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認該私章為其所有,蓋章行為是其所為,即否認與對方成立合同關係時,應由主張合同關係成立的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該方當事人應當舉證證明該枚私章為對方所有以及蓋章的行為為對方所為或對方委託他人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