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事避險不賠償規定

法律2.5W
民事避險不賠償規定
緊急避險需要賠償嗎

《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