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警察非法拘禁時間

法律1.41W
警察非法拘禁時間
被警察非法拘禁時間超過了24小時,警察有責任嗎?
關於被警察非法拘禁時間超過了24小時,警察有責任嗎的問題,我國法律是有相關規定的,根據《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中關於非法拘禁的規定是現在唯一可資參照的依據。該規定指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上述第一種情形,非法拘禁罪的基本構成時間為24小時;在其他五種情形中,雖然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但並非説明沒有持續時間的要求,只不過構成非法拘禁罪的時間可以較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