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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申請哪些經濟補償金

法律2.35W
勞動者可以申請哪些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可以申請哪些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以下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律師註解: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這是勞動者要求經濟補償金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