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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間信用擔保合同

法律1.09W
企業間信用擔保合同
企業間借貸合同能否約定利息

企業間借貸合同因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借貸合同中關於利息的約定也應屬無效約定。借款人取得出借人的資金無合同依據和法律依據,應予返還。由於出借人出借資金的行為對借款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具有過錯,其請求返還的範圍僅限於借款本金,不應包括利息。最高人民法院法復(1996)15號《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覆》已明確規定,對出借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因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內利息損失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不應予以支持。


關於企業間可以相互借貸這一問題,一般情況下都認定為無效。所以如果企業需要資金,最好不要相互拆借。此外,我們還為大家介紹了企業的哪些借款行為是無效的。實際上,在現實經濟交往中,企業之間的借貸糾紛比較普遍,而且存在多種形式。如果企業就借貸問題發生糾紛,建議可以委託我們律師365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