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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信用卡錢還清了,起訴之後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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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信用卡錢還清了,起訴之後可以起訴嗎
欠信用卡錢還清了,起訴之後可以起訴嗎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如果銀行提起的是民事訴訟,判決之前都可以調解的。前提是欠款人答應還錢,否則銀行是不會跟持卡人協商的。銀行提起的是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的話,開庭前可以跟銀行協商還款,開庭後沒有協商的餘地了。  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額在1萬元以上,銀行會提起刑事訴訟的,持卡人會被判刑。1萬-1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我國刑法規定,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犯罪行為。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屬於惡意透支行為”。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罪來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10000元以上的,即達到刑法第196條“數額較大”標準,將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