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終止合同押金不退還

法律1.75W
終止合同押金不退還
退房時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怎麼辦

根據房地產律師的經驗,在武漢市房屋租賃糾紛中,往往有這樣的房東,他們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檢查物品,會提出物品消耗費這種説法,並以此扣押租房交納的押金,新房出租時這種情況尤為明顯。朱先生遇到的就是這樣的情況,那麼遇到這種不退還押金的情況怎麼辦呢?


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可以採取的方式有協商與起訴,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當然遇到這種事情協商一般不能解決問題,多半會走到起訴這一步,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當然,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就應注意保存租房相關信息,作為證據支持主張。



通常只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或者雙方約定的情形下房東能扣除押金,否則的話房東扣押金的行為就是違法的,那此時就需要對承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作為承租人遇到房東違法扣押金的情況,可以選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