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畜禽養殖場的養殖檔案要寫些什麼

法律3.16W
畜禽養殖場的養殖檔案要寫些什麼
畜禽養殖場的養殖檔案要寫些什麼
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三)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四)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風險提示: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10年,種畜禽長期保存。從事畜禽經營的銷售者和購買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更新防疫檔案相關內容。銷售者或購買者屬於養殖場的,應及時在畜禽養殖檔案中登記畜禽標識編碼及相關信息變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