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法典離婚後可否申請婚姻無效

法律6.78K
民法典離婚後可否申請婚姻無效
民法典離婚後可否申請婚姻無效
不可以,因為此時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在法律上來説,雙方已經不是夫妻了,所以是不能申請的。對宣告婚姻無效的情況是要滿足法律上規定的條件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